服務條款
這些服務條款(以下稱為“條款”)是服務(以下稱為“ this Service”(以下稱為“公司”)(以下稱為“公司”)。它是一個規範的使用條件)。註冊用戶(以下簡稱為“用戶”)將根據這些條款使用此服務。
第1條(適用)
- 這些條款應適用於用戶和公司之間使用此服務的所有關係。
- 除了這些術語外,我們還可以製定各種規則,例如使用規則,除了這些術語(以下稱為“個人法規”)。
這些個人法規應成為這些協議的一部分,無論名稱如何。 - 如果這些條款的規定與前面文章中的個人法規不一致,則除非在個人法規中另有規定,否則應優先考慮單個法規。
第2條(使用的註冊)
- 在服務中,註冊申請人同意了這些條款,併申請了公司的註冊,公司批准了該條款。
使用註冊應完成。 - 如果確定註冊的申請人具有以下原因,我們可能不批准註冊申請。
原因不得披露。- 如果您在申請註冊時報告虛假問題
- 申請違反這些條款的人
- 此外,如果公司確定註冊不相等
第3條(用戶ID和密碼的管理)
- 用戶應自負地管理此服務的用戶ID和密碼。
- 無論如何,用戶不能將用戶ID和密碼傳輸或借給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共享。
如果用戶ID和密碼的組合符合註冊信息,我們已經註冊了用戶ID。
它被視為用戶本人。 - 除非我們在公司中有故意或嚴重的過失,否則第三方使用的用戶ID和密碼造成的損壞。
我們根本不承擔責任。
第4條(使用費和付款方式)
- 用戶應支付用於單獨指定的使用費,並在本網站上顯示,以賠償此服務的付費部分。
- 如果用戶延遲了使用費的付款,則用戶應以每年14.6%的延遲支付。
第5條(禁止的項目)
使用此服務時,用戶不得執行以下操作。
- 違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為或行為
- 與犯罪行為有關的行為
- 侵犯本服務中包含的版權,商標權利和其他知識產權的行為,例如本服務的內容
- 摧毀或阻礙公司,其他用戶或其他第三方的服務器或網絡功能的行為
- 行為使用該服務在商業上獲得的信息
- 可能干擾我們服務的操作的行為
- 採取行動以進行未經授權的訪問或嘗試
- 採取行動收集或積累有關其他用戶的個人信息
- 使用此服務的行為未經授權
- 該服務中其他用戶或其他第三方引起缺點,損害和不適的行為
- 成為其他用戶的行為
- 廣告,廣告,招標或業務在這項服務上行動,我們不允許
- 旨在遇到未知的異性的行為
- 與我們的服務有關
- 此外,判斷公司不合適的行為
第6條(該服務提供的暫停等)
- 如果我們確定存在以下任何原因,我們將停止提供服務的全部或部分,而無需提前通知用戶。
或者可以中斷。- 在維護或更新此服務的計算機系統時
- 當由於不可抗力(例如地震,閃電,火,停電或自然災害)而難以提供這項服務時。
- 當計算機或通信線路因事故而停止時
- 此外,如果公司確定很難提供此服務
- 由於暫停或暫停服務提供的任何缺點或損害,公司對用戶或第三方的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7條(使用限制和註冊刪除)
- 如果用戶屬於以下任何內容,我們將限制用戶全部或部分服務,而無需事先通知。
另外,可以刪除註冊為用戶。- 如果您違反了這些條款中的任何一個
- 當事實證明註冊問題中有一個錯誤的事實
- 如果付款債務違約,等等。
- 如果公司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回應
- 如果最終使用中未使用此服務
- 此外,如果我們判斷使用此服務是不合適的
- 根據本文,我們對公司造成的任何損害概不負責。
第8條(提款)
用戶應能夠通過公司指定的提款程序取消訂閱服務。
第9條(保修續籤和豁免)
- 公司具有有效或法律上有缺陷或法律缺陷(安全性,可靠性,準確性,完美,有效性,兼容特定目的,缺陷,錯誤,錯誤和侵犯權利。包括。)不。
- 由於服務造成的故意或疏忽,公司對用戶造成的任何損害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但是,如果公司與用戶(包括這些條款)有關該服務的合同成為消費者合同法規定的消費者合同,則不會適用此豁免。 - 即使在上一段中指定的情況下,由於我們的疏忽(不包括重量過失),公司由於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損害用戶。
我們對特殊情況造成的任何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公司或用戶預見或預見的情況,損害發生的情況)。
此外,由於我們的疏忽(不包括重量過失),由於違約或侵權造成的用戶造成的損害賠償。
用戶損壞發生的月份收取的使用費上限。 - 公司對用戶與其他用戶或第三方之間的交易,通信,衝突等對此服務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10條(服務內容的更改等)
公司可以通過事先通知用戶更改,添加或廢除服務,用戶將接受它。
第11條(使用條款更改)
- 在以下情況下,公司可以在未經用戶的個人同意的情況下更改這些協議。
- 當這些協議的更改符合用戶的普遍利益時。
- 根據本服務使用合同的目的以及對更改的需求,更改後的內容等同的需求以及其他更改,這些術語的變化是合理的。
- 公司應在上一段,更改這些協議的內容以及更改條款的內容及其有效性的內容中通知用戶。
第12條(處理個人信息)
公司應根據“隱私政策”適當地使用本服務獲得的個人信息。
第13條(通知或聯繫)
用戶與公司之間的通知或聯繫應根據公司指定的方法進行。公司通知或聯繫用戶的聯繫信息,無論根據公司單獨指定的系統的更改通知,並將聯繫信息通知或聯繫信息,因為當前註冊的聯繫信息是有效的,這些都是用戶。考慮到它已經達到。
第14條(禁止轉讓義務)
未經公司事先同意第三方,用戶不能根據本條款將基於這些條款的權利或義務轉讓或提供正確的義務。
第15條(Joice Law / Judge)
- 在解釋這些術語時,日本法律是一項合規法。
- 如果發生有關服務的爭議,則對公司總部有管轄權的法院應僅具有管轄權。